
瓦斯浓度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生产,并迅速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监察科和通风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煤矿用GD-380瓦斯稀释器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检查各地点瓦斯浓度,并做到现场交接班,通风调度对各采掘作业地点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反向调度,并做好记录。瓦斯日报表和监测日报表每天必须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延安GD-380瓦斯稀释器当天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出现高冒区后,设置瓦斯检查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如果高冒区不存在瓦斯积聚现象,每次检查瓦斯浓度都在0.7%以下,该高冒区不需要打引风帐导风或接压风管吹、不需要作假顶充填。煤矿用GD-380瓦斯稀释器如果高冒区存在瓦斯积聚现象,即只要有1次检查瓦斯浓度到达0.7%及以上,该高冒区就必须作假顶充填。在作假顶充填之前,对高冒区采用旧风筒做引风帐导风或压风管吹散积聚的瓦斯,确保高冒区内瓦斯浓度在0.7%以下。GD-380瓦斯稀释器厂家在处理高冒区瓦斯积聚时,要在高冒区下风侧 15m处吊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监测高冒区排出的瓦斯后的混合风流瓦斯浓度。通过调整引风帐角度、面积或压风管阀门控制高冒区排出的瓦斯量,确保与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在0.7%以下。

为确保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安全生产,防止瓦斯事故发生,结合井口实际特制定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规定。延安GD-380瓦斯稀释器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由六分监区集中管理,统一发放。仪器发放室、维修室、保管库等工作场所要适合集中管理、统一发放的要求。便携式瓦检仪必须建立台帐并编号管理,固定专人使用,专人收发。煤矿用GD-380瓦斯稀释器在使用前必须充电,充电时间12小时左右,不能长时间充电,以保障工作可靠;当使用中发现电压不足时,仪器应停止使用,否则将影响仪器的正常工作;并缩短电池使用寿命。由于充电时间不足,或长期充电造成损坏,由收发人员负责赔偿。

排放时,应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检仪,由瓦检员在该处检查瓦斯,排出ch4、co2浓度严禁超过1.5%时。煤矿用GD-380瓦斯稀释器排放时,应控制风筒出口端,使其在不同断面上,由外向内,逐渐推进,在同一断面上,自下而上全断面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后,经过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经稳定2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撤回警戒。延安GD-380瓦斯稀释器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排放该区域的单位电工对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恢复供电,其它地点供电工作由安全科瓦斯员通知电工实施供电。排放后, 碛头风筒必须按规定悬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