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放瓦斯前,凡是排出瓦斯流经的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硐室等地点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设专人进行警戒。锡林郭勒盟瓦斯稀释器系列排瓦斯时在盲巷口外全风压供风的新鲜风流中,把风筒接头断开,利用改变风筒对合面的间隙大小,调节送入盲巷的风量,以达到有节制地排放巷道积聚瓦斯之目的。煤矿瓦斯稀释器系列在缓缓排放瓦斯过程中,随着两个风筒接头由错开而逐渐对合,直至全部接合,送入盲巷的风量亦由小到大,直至局部通风机排出的全部风量。最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时即可恢复送电送风。

排放瓦斯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对排放瓦斯措施,应逐项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排放。对已确定的措施和方案,应向参与救护人员进行贯彻落实。煤矿瓦斯稀释器系列排放前,应撤出回风侧人员,切断回风流电源,并派专人看守;如果回风侧有火区时,应进行认真检查,并予以严密的封闭。进入瓦斯巷道的救护队员,必须佩用氧气呼吸器;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应有专人检查瓦斯,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并要采用增阻或减阻的方法进行控制,逐段排放,严禁一风吹。锡林郭勒盟瓦斯稀释器系列排放结束后,救护队应与现场通风、安监部门一起进行检查,待通风正常后,方可撤出工作地点。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锡林郭勒盟瓦斯稀释器系列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在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中,局部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斯稀释器系列规格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不包括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时,方可开启电器设备。

对瓦斯浓度规定,有以下几条要求: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0%,超过时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并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锡林郭勒盟瓦斯稀释器系列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斯稀释器系列规格采掘工作面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必须停止使用煤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严禁放炮。

为确保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安全生产,防止瓦斯事故发生,结合井口实际特制定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规定。锡林郭勒盟瓦斯稀释器系列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由六分监区集中管理,统一发放。仪器发放室、维修室、保管库等工作场所要适合集中管理、统一发放的要求。便携式瓦检仪必须建立台帐并编号管理,固定专人使用,专人收发。煤矿瓦斯稀释器系列在使用前必须充电,充电时间12小时左右,不能长时间充电,以保障工作可靠;当使用中发现电压不足时,仪器应停止使用,否则将影响仪器的正常工作;并缩短电池使用寿命。由于充电时间不足,或长期充电造成损坏,由收发人员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