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min时,由瓦斯检查工按一般规定进行排放。矿用瓦斯稀释器装置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2.0%、不超过3%时,由瓦斯检查工(或专职爆破工)电话汇报调度,由值班长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人员进行排放。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3%时,排放瓦斯由通风部门的领导提出措施,指定通风队干进行排放。太原瓦斯稀释器装置排除封闭区、情况不明的巷道、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由矿提出书面措施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

对瓦斯浓度规定,有以下几条要求: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0%,超过时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并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太原瓦斯稀释器装置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斯稀释器装置厂家采掘工作面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必须停止使用煤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严禁放炮。

井下瓦斯防治工作主要可归纳为:不要随便开关局扇,以免造成瓦斯积聚。不要随便敞开风门,以免风流短路,造成工作地点无风。太原瓦斯稀释器装置不要堵塞风筒、风道,不让风筒脱落。不要让局扇吸循环风。不要擅自变动风筒、风幛、风墙、风窗等通风设施的位置和正常风流方向。不要用扩散通风方式采煤、掘进。矿用瓦斯稀释器装置不要在未检查瓦斯的情况下盲目作业,或者超限作业。不要在无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无风区。不要携带烟火下井,不带电作业,不放糊炮。不要在回风流、无风或微风地点检修电气设备。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太原瓦斯稀释器装置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在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中,局部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斯稀释器装置厂家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不包括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时,方可开启电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