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瓦斯浓度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生产,并迅速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监察科和通风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煤矿用瓦斯稀释器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检查各地点瓦斯浓度,并做到现场交接班,通风调度对各采掘作业地点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反向调度,并做好记录。瓦斯日报表和监测日报表每天必须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太原瓦斯稀释器当天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太原瓦斯稀释器排放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 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1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排放其送风巷道的瓦斯。瓦斯稀释器厂家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工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排放瓦斯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对排放瓦斯措施,应逐项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排放。对已确定的措施和方案,应向参与救护人员进行贯彻落实。煤矿用瓦斯稀释器排放前,应撤出回风侧人员,切断回风流电源,并派专人看守;如果回风侧有火区时,应进行认真检查,并予以严密的封闭。进入瓦斯巷道的救护队员,必须佩用氧气呼吸器;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应有专人检查瓦斯,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并要采用增阻或减阻的方法进行控制,逐段排放,严禁一风吹。太原瓦斯稀释器排放结束后,救护队应与现场通风、安监部门一起进行检查,待通风正常后,方可撤出工作地点。

井下瓦斯防治工作主要可归纳为:不要随便开关局扇,以免造成瓦斯积聚。不要随便敞开风门,以免风流短路,造成工作地点无风。太原瓦斯稀释器不要堵塞风筒、风道,不让风筒脱落。不要让局扇吸循环风。不要擅自变动风筒、风幛、风墙、风窗等通风设施的位置和正常风流方向。不要用扩散通风方式采煤、掘进。煤矿用瓦斯稀释器不要在未检查瓦斯的情况下盲目作业,或者超限作业。不要在无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无风区。不要携带烟火下井,不带电作业,不放糊炮。不要在回风流、无风或微风地点检修电气设备。